選型、法規與採購常見問答
- 問:二次圍堵(盛漏)容積要怎麼計算才合規?
- 答:依美國環保署 EPA 40 CFR 264.175,二次圍堵容積須大於「單一最大容器容量的 100%」與「儲存總量的 10%」兩者中較大者。例如放置 4 桶 208 公升(55 加侖)化學桶:最大單桶 208 公升,總量 832 公升的 10% 為 83.2 公升,因此盛漏容積至少需要 208 公升。
出處:EPA 40 CFR 264.175(b)(3) - 問:防漏棧板、防溢棧板、承漏棧板、盛漏棧板有什麼不同?
- 答:這些名稱在業界通常指同一類產品:放在化學桶下方、提供二次圍堵空間的棧板,用來承接洩漏或溢出的液體,避免污染地面與排水系統。差別多半只是各廠商或採購單位的習慣用語,選型時應以盛漏容積、承重與材質耐化性為準。
- 問:防漏棧板適合放哪些液體?
- 答:防漏棧板主要用於放置化學液體,例如油、切削液、酒精、化學清洗劑、酸類液體與鹼性液體。不同液體對棧板材質的耐化性不同,選用前應先確認材質與所儲存的化學品是否相容,避免材質劣化後造成滲漏。
- 問:什麼是二次容器?為什麼化學桶下方需要使用?
- 答:二次容器是在裝載液體的一次容器外,另外放置的容器,用來在一次容器洩漏時承接液體。防漏棧板就屬於這類設備,可避免化學液體流落地面、滲入地下後與地下水混合而造成污染。
- 問:選購防漏棧板時應該看哪些條件?
- 答:選購時應以盛漏容積、承重與材質耐化性三項為準。盛漏容積要依儲存的桶數與單桶容量評估,承重必須足以支撐化學桶,材質則要能耐所存放的化學品。名稱叫法不同並不影響選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