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BLAR 順陽整合工業
📥 下載 PDF 檔案 返回官網首頁

地下水防污 2027/1/1 改善期限:工廠自主檢查指南

2026 年 10 月 13 日 · 順陽整合工業有限公司 編製
摘要說明:
工廠存放潤滑油、液壓油、廢油或含氯溶劑等「指定物質」的桶、罐與儲槽,合計 200 公升以上、且 2021 年以前就設置的,必須在 2027 年 1 月 1 日前完成防止污染地下水的改善。這份指南協助您自行判斷是否適用、要做到哪些事,並附每月巡檢表供廠區直接列印使用。
水污染防治法 2027.1.1 前要改善完成 - 順陽整合工業 DM
▲ 點擊圖片可檢視高解析大圖

您的工廠需要做嗎?

下面四個問題都答「是」,就需要做。適用對象是水污染防治法所稱的事業,工廠都包括在內:

  1. 存放的是公告的「指定物質」嗎?
    包括汽油、柴油、潤滑油(機油)、液壓油、廢油、煤油等油品,以及下列 9 種化學物質(重量濃度達門檻才算):
    • 苯、乙苯:70%
    • 氯仿:50%
    • 氯甲烷、二氯甲烷:25%
    • 甲基第三丁基醚(MTBE):20%
    • 1,2-二氯乙烷:15%
    • 四氯乙烯、三氯乙烯:10%
  2. 放在作業場所內的儲槽,或可移動的桶、罐嗎?
    密閉、未拆封或倒置後不會滲漏的不計入。已經開封使用中的桶、累積中的廢油桶都要算。
  3. 容積合計達 200 公升以上嗎?
    一個 55 加侖桶(約 208 公升)就達到。
  4. 是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前就有的嗎?
    是:要在 2027 年 1 月 1 日前改善完成。之後才新設的:設置時就要符合規定。
💡 提示:混合物或清洗劑請參閱安全資料表(SDS)的成分百分比進行判斷。

期限一覽表

2027/1/1 到期的是「汽油、柴油以外」的指定物質,也就是工廠最常見的潤滑油、液壓油、廢油與含氯溶劑。

對象 要做什麼 期限 條文
2021 年前既有、存汽柴油以外指定物質的桶、罐、儲槽 改善完成(不滲透地面、防止濺溢設施等) 2027-01-01 前 第 32 條第 3 款
同上,地上儲槽系統 開始總量進出管制、監測、記錄,每年 1、5、9 月申報 2027-01-01 起 第 27 條第 2 項
同上,地下儲槽系統 監測、記錄、申報 2027-01-01 起 第 17 條第 2 項
2021 年前既有、存汽柴油的小儲槽及桶、罐 改善完成 2025-01-01 前(已到期) 第 32 條第 2 款
2021 年後新設的貯存系統 設置時就要符合;600 公升以上的桶、罐需先送設置計畫書備查 設置時 第 4、18 條
既有系統依規定應先提報改善計畫(第 32 條)。尚未提報的,建議盡快向所在縣市環保局或環保顧問詢問。

桶、罐要做到的 5 件事

第 18 條第 2 項對桶、罐等「貯存容器」的要求如下,另外需每月至少巡檢一次並記錄,紀錄保存三年。

條文要求 常見做法
1. 使用防止滲漏的適當材質建造 容器本身無破損、鏽蝕,材質與內容物相容。
2. 底部為水泥或不滲透材質鋪面 水泥地坪、環氧樹脂地坪;壞損處要修補。
3. 四周設 50 公分以上的防止濺溢設施,圈圍容量達貯存容器合計容量 1.1 倍以上;合計未滿 600 公升可用替代方式 固定式圍堤、防溢堤;未滿 600 公升常見用防漏棧板、盛漏盤(需經環保局認可)。
4. 防止濺溢設施的排水口或閥門平時保持關閉 閥門上鎖或加註標示;排水井加蓋保護墊。
5. 依容積備足預防疏漏污染的器材及物品,並定期維護 吸液棉、吸污條、洩漏應變箱放在儲存區旁。

設置有困難的,經所在縣市環保局同意後可以用替代方式(第 18 條第 3 項)。地上儲槽的要求類似,圈圍容量為「最大儲槽」容量 1.1 倍以上(第 18 條第 1 項)。

圍堤容量怎麼算

先看合計容量落在哪一段:未達 200 公升不適用;200~600 公升可用替代方式;600 公升以上需設 50 公分以上、容量 1.1 倍的防止濺溢設施。

情境 合計 適用規則 1.1 倍容量
1 桶潤滑油(208 L,開封使用中) 208 L 200~600 L,可用替代方式 229 L
2 桶廢油 416 L 200~600 L,可用替代方式 458 L
3 桶液壓油 624 L 600 L 以上,需 50 公分以上防止濺溢設施 687 L
4 桶潤滑油 832 L 600 L 以上,需 50 公分以上防止濺溢設施 915 L
1 個 IBC 三氯乙烯廢液 1,000 L 600 L 以上,需 50 公分以上防止濺溢設施 1,100 L
條文寫的是「貯存容器合計容量」1.1 倍,部分縣市的說明資料寫成「最大貯存容器」1.1 倍,兩者差很多。設置前請先向所在縣市環保局確認採用哪一種算法,以及替代方式是否可行。

罰則與洩漏通報

未設置防止污染地下水體的設施:
可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6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按次處罰,情節重大得令停止貯存或停工(水污染防治法第 54 條)。

* 實際裁罰金額由主管機關依違規情節認定裁決。

常見問題 FAQ

Q1. 我們的桶都還沒開封,也要做嗎?
密閉、未拆封或倒置後不會滲漏的不計入 200 公升。但只要有一桶開封使用,或有廢油桶在累積,就要重新計算合計容量。
Q2. 甲苯、丙酮、硫酸算不算?
不是地下水指定物質。但甲苯、丙酮屬於公共危險物品,達管制量時有消防法規的集液、防止流出規定;硫酸等危害性化學品另有職業安全衛生規定。
Q3. 含三氯乙烯的清洗劑算不算?
看安全資料表(SDS)的成分:三氯乙烯重量濃度達 10% 才屬於指定物質。
Q4. 未滿 600 公升的「替代方式」是什麼?
條文沒有列舉。實務上常見的是防漏棧板、盛漏盤,是否接受由各縣市環保局認定,建議事先向主管機關詢問確認。
Q5. 已經有防油堤了,還缺什麼?
常被忽略的是「依容積備足預防疏漏污染器材」、「每月巡檢並保存紀錄三年」,以及圍堤排水口平時要保持關閉。
Q6. 平常不會漏,還需要做嗎?
這是法定強制設施,和是否發生過洩漏無關。土壤或地下水一旦受到污染,調查與整治的時間與費用通常遠高於預防設施。

每月巡檢表(可直接列印使用)

本表對應第 18 條第 2 項之法規要求,每月至少巡檢一次,紀錄保存三年。

儲存區位置:____________    存放物質:____________
桶(罐)數:____ 桶        合計容量:______ 公升
項目 檢查重點 正常 異常 異常說明與處理
容器本體 桶、罐有無破損、鏽蝕、洩漏;蓋子是否蓋好 □ □  
地面鋪面 水泥或不滲透鋪面有無裂縫、破損 □ □  
防止濺溢設施 圍堤或棧板有無破損;內部有無積液、雜物 □ □  
排水口、閥門 平時是否關閉;排放的雨水有無油光 □ □  
預防疏漏器材 吸液棉、應變箱數量是否足夠、是否放在儲存區旁 □ □  
存放量 桶數與合計容量是否超過設施的圈圍容量 □ □  
巡檢日期:民國 __ 年 __ 月 __ 日
巡檢人員簽章:________
主管簽核:________

順陽可以協助的項目

順陽整合工業提供完整儲存區防漏與洩漏應變器材,可依您的桶數、容量與現場條件協助挑選合規規格:

項目 對應法規要求 產品類型 SOBLAR 推薦產品
盛漏承接 防止濺溢設施(未滿 600 公升的替代方式) 防漏棧板、盛漏盤、IBC 防漏棧板 防漏棧板/托盤全系列
IBC 噸桶防漏棧板
經濟型盛漏平台
防溢圍堵 防止濺溢設施、排水口保護 固定式圍堤、活動式防溢堤、排水井保護墊 固定式警示圍堤 PLR278
活動式防溢堤 PLR212
工業用防漏堤 PLR204
排水井保護墊 PLR30X
預防疏漏器材 依容積備足預防疏漏污染器材 吸液棉、吸污條、洩漏應變箱、應變袋 工業吸油棉/吸液棉系列
條狀吸液圍籬/吸污條
客製化緊急洩漏處理箱
KIT273 移動式防溢工具箱
KIT220 緊急洩漏處理袋
洩漏應變 洩漏時妥善收集處理 洩漏處理推車、廢棄物收集容器 KIT217 加強型防溢小推車
客製化緊急洩漏處理車
CAN139C 有害廢棄物處理桶
BAG202 危險品專用垃圾袋
產品規格請見 順陽官網。

法規依據與聲明

本指南依上列現行條文整理,僅供企業自主檢查參考,不代表主管機關之解釋,也不構成法律意見。實際適用、容量計算與替代方式,以所在縣市環保局認定為準。法規如有修正,以最新公布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