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攜式緊急沖膚洗眼瓶 · 500ml 雙瓶組 (無水源場所·機動巡檢必備)
500ml雙瓶壁掛組
貼合眼眶人體工學
無管線水源首選
核心規格速查 (SPEC HIGHLIGHTS)
產品型號:
PEW-826007
產品包裝內容:
500ml 洗眼瓶 × 2 支 + 專用壁掛安裝固定架 × 1 組
瓶體容器容量:
單瓶 500 毫升 ,雙瓶總計 1,000 毫升
瓶身材質成分:
醫療級無毒高密度聚乙烯
原廠現貨供應中 · 支援全台廠區配送
歡迎索取技術規格書與專案報價
快速選型與合規摘要 (TL;DR):本款【可攜式緊急沖膚洗眼瓶 · 500ml 雙瓶組 (無水源場所·機動巡檢必備)】專為化學實驗室與高風險作業現場設計。全面符合美規 ANSI/ISEA Z358.1-2014 及台灣勞工安全衛生設施標準。能在危害發生 10 秒內提供不間斷之連續 15 分鐘微溫水沖洗,大幅降低化學品對人體組織之灼傷風險。
| 核心指標 | 規格參數與性能 | 合規與認證依據 |
|---|---|---|
| 產品型號/品名 | 可攜式緊急沖膚洗眼瓶 · 500ml 雙瓶組 (無水源場所·機動巡檢必備) (PEW-826007) | SOBLAR ANSI 緊急洗眼沖淋設備 |
| 合規標準要求 | 符合 ANSI/ISEA Z358.1-2014 與台灣職安設施標準 | 黃金救援 10 秒內抵達,1 秒內開閥持續出水 |
| 供水時間與流量 | 洗眼器出水量 ≥ 1.5 L/min,連續沖洗維持 15 分鐘以上 | 水流均勻柔和不起泡,附防塵蓋自動沖開 |
| 操作與水溫控制 | 免手持持續出水閥門,水溫規範為 16°C ~ 38°C (微溫水) | 防止傷患因低溫失溫或高溫加劇化學灼傷 |
工安採購與法規常見問題 (FAQ):
問:緊急洗眼器 ANSI Z358.1 的安裝距離與廠區動線規範為何?
答:洗眼設備必須設置於距離危險作業區 10 秒步行範圍內(約 15 公尺),動線必須平坦暢通且中途不得有門扇、階梯或障礙物阻隔,周圍應有高辨識度安全指示標誌。
問:洗眼設備每週的維護測試要點與紀錄規範為何?
答:ANSI 標準規定每週必須啟動設備排水 1~3 分鐘,排空管路內沉積死水與雜質銹蝕,並檢核出水噴嘴對稱覆蓋高度與水閥開關靈敏度,檢驗結果應詳實記錄於設備保養吊牌上備查。
產品詳細規格參數 (Engineering Specifications)
| 規格項目 | 技術參數與工程選型說明 |
|---|---|
| 產品型號 | PEW-826007 (826007) |
| 產品包裝內容 | 500ml 洗眼瓶 × 2 支 + 專用壁掛安裝固定架 × 1 組 |
| 瓶體容器容量 | 單瓶 500 毫升 (ml),雙瓶總計 1,000 毫升 (ml) |
| 瓶身材質成分 | 醫療級無毒高密度聚乙烯 (PE) (柔軟易擠壓,耐弱酸鹼與化學藥劑) |
| 洗眼罩杯結構 | 一體成型人體工學眼杯 (附防塵蓋與單向廢水引流導管) |
| 出水操作方式 | 手動按壓瓶身擠壓出水 (噴射高度與出水壓力可手感自由調節) |
| 建議充填液體 | 滅菌生理食鹽水、高純度純淨水或專用緊急中和沖洗液 |
| 適用作業場域 | 戶外巡檢車輛、加藥調配站、無固定給水管線區域、電池充電站、機動急救包 |
500ml × 2
雙瓶壁掛急救配置
(總容量 1,000 ml)
人體工學
貼合眼眶洗眼杯
(覆蓋均勻防廢水逆流)
醫療級PE
無毒高柔韌瓶體
(手部按壓即均勻出水)
即取即用
無固定水源首選
(巡檢車輛·機動工位)
產品核心防護特點 (Key Engineering Features)
- ▪ 雙瓶配置充足容量:雙瓶共 1,000ml 儲液量,支援雙眼或多人同時急救
- ▪ 符合人體工學眼杯:柔軟膠緣貼合眼眶,單手即可固定並阻斷液體外灑
- ▪ 按壓出水力道可控:柔韌瓶身只需手部微力按壓即可產生持續綿密水流
- ▪ 附防塵壁掛收納架:可固定於加藥機櫃、化學藥品儲存櫃旁,顯眼易取
查看 法規安全標準與技術常見問題解答 (FAQ)
問:洗眼瓶能否完全取代固定式緊急沖淋洗眼器?
答:洗眼瓶定位為「第一現場初級急救設備」,主要用於無固定水源區域或在前往固定洗眼器的數秒步行過程中先行沖洗以減輕化學腐蝕。若作業現場有連續強酸強鹼作業,法規仍強制要求必須配備可連續沖洗 15 分鐘之固定式洗眼器。
答:洗眼瓶定位為「第一現場初級急救設備」,主要用於無固定水源區域或在前往固定洗眼器的數秒步行過程中先行沖洗以減輕化學腐蝕。若作業現場有連續強酸強鹼作業,法規仍強制要求必須配備可連續沖洗 15 分鐘之固定式洗眼器。
問:洗眼瓶內的水多久需要更換一次?
答:若充填的是未開封之專用滅菌洗眼液,應依照包裝標示之有效期限(通常為 1 至 2 年)進行更換;若是自行充填純淨水或生理食鹽水,為避免細菌滋生造成眼部二次感染,建議每 1 至 3 個月定期放空清洗並重新充填新鮮純水。
答:若充填的是未開封之專用滅菌洗眼液,應依照包裝標示之有效期限(通常為 1 至 2 年)進行更換;若是自行充填純淨水或生理食鹽水,為避免細菌滋生造成眼部二次感染,建議每 1 至 3 個月定期放空清洗並重新充填新鮮純水。
